南宁市取消政府投资公路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
概要: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9〕24号)、《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南宁市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南宁市在2019年停止收取货物类和服务类采购项目、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房建和市政工程)类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基础上,自2020年8月7日起,停止收取市本级范围内政府投资公路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大力降低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成本,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推动南宁市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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